作者/整理:錦輝國際 來源:錦輝國際 2019-03-15
A. 購保額度限制 每箱貨品投保額度最低為RMB2000,最高為RMB10000,每箱購買額度一致,暫不支持分箱購買。 |
B . 各類物品承保范圍與賠償規定: | ||
常規物品 | 如:衣物、書籍、鞋、襪、棉被、床件套、各種背包、提包等 | 常規物品指可承受一定擠壓和碰撞的物品,當承保物品不幸發生損壞和丟失后,可根據損失占比進行比例賠付或全額賠付。 |
易碎物品 | 易碎物品指不能承受任何形式擠壓和碰撞的物品; | 易碎物品提供<確認保函>后可承接保險,當外包裝不能滿足安全運輸要求時,必須對物品進行包裝加固后才能出運,且針對此類物品只保丟失,不保損壞;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物品破損或擠壓變形,保險公司不承擔相關責任; |
貴重物品 | 貴重物品指重量少于500克,但價值超5000*屏蔽的關鍵字*以上的物品 | 根據國際運輸保險相關規定,貴重物品不承接任何形式保險 |
電子、電器 類物品 |
如電視機、電腦、電飯煲、電燙斗、電湯鍋等塑料或金屬外殼的電子產品 | 此類物品在運輸中必須有原包裝才能承保,原則上針對此類物品保險公司只保丟失,不保損壞;如果包裝條件符合錦輝公司規定(加入足夠多的填充物,并制作木箱),在經過錦輝公司確認后,可以對運輸中產生的損壞進行比例賠償。 |
保險生效范圍 當物品從錦輝倉庫出運開始,到物品派送至家中為止。包括運送過程中臨時倉儲地點,還包括由公司或代理機構員工執行卸貨或擺放的過程。(如果因收件人不能及時配合當地清關或收件人不在當地,造成多次派送不成功或被要求更改派送地址產生的中轉損壞,得到國外代理證實后,責任將轉由寄件方承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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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變更 任何在出貨之后派送之前對保險險別及條款的修改,需額外支付最少RMB480的款項,且錦輝對此有單方認同的權力,如承運物品非本公司包裝,錦輝拒絕中途更改保險類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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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受理時間限制 如果托運物品出現損壞或者丟失的情況,收件方在簽收包裹后的5個工作日內,需要將情況反饋給錦輝國際銷售代表,并且將損壞物品照片、內外包裝紙箱照片(上下開口都要有)、紙箱正嘜帶嘜頭的照片、派件員簽字回單或國外申訴編號以郵件形式通知錦輝國際,凡超時間未通知錦輝國際將無法受理賠償。 |
a | 根據《保險條款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:包括戰爭、罷工、暴亂、內戰等造成的貨品丟失或損壞,不負責賠償。 |
b | 對于珠寶、鐘表、個人裝飾品、珍貴寶石、珍稀金屬、皮草、貨幣、契約、債券、證券、各種郵票、手稿或其他文件、牲畜、葡萄酒、酒精類飲品、煙草、植物、食品或任何容易腐爛的物品的丟失或損壞。 |
c | 由于磨損或撕裂、逐漸破損、蛀蟲、昆蟲、害蟲、發霉、生銹、空氣或氣候及氣溫極端變化,或液體滲漏、或粉末從容器中溢出引起的丟失或損壞。 |
d | 任何類型的間接或由其他因素導致的損失。 |
e | 行李所有人自行包裝在家具、箱子、手提包、盒子、紙箱或其他容器內物品的丟失(除非是在公司開始運送之前就已經告知所托運物品清單及其價值)。 |
f | 破損、擦傷、凹陷、有碎屑、污損、撕損、藥物、電子干擾、磁性引起的數據丟失,對于劃傷、凹陷、擦傷、或標記有塑料涂層或紙板制成的家具,或是由合成材料制成的裝修材料及“DRALON”合成纖維或類似裝修材料的破損,除非這些損傷是直接由在搬運到送貨車過程中出現的意外引起的。 |